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牛头尾风电场一期华创风机涉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CHDTDZ046/16-QT-80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牛头尾风电场一期华创风机涉网改造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福建省 福清市沙浦镇
2.2 项目规模:牛头尾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0MW(20×1.5MW),安装20台华创CCWE-1500/70.DF机组,其中2台变流器为科诺伟业1.5MW风冷双馈变流器,18台变流器为禾望电气1.5MW风冷双馈变流器。2024年机组主控系统改造为国电南自主控系统,PLC为国电南自SA92 PLC,变桨系统为国电南自集成变桨系统 。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10个月,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8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设备检修、维护-牛头尾风电场一期华创风机涉网改造(CHDTDZ046/16-QT-80301):对牛头尾风电场20台华创风机进行涉网改造,包括18台禾望变流器高穿改造和2台科诺变流器整机替换,并对20台风机主控和变桨系统适配改造,改造后风机具备高电压穿越能力,并配合第三方涉网试验,提供试验所需硬件和技术资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牛头尾风电场一期华创风机涉网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改造或主控系统改造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2-2024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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