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站送出架空线路电晕抑制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招标公告
四川
-阿坝州
正在报名中
CHDTDZ046/18-QT-123 )
一、 招标条件
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站送出架空线路电晕抑制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2025年 11 月 至 202 6 年 1 2月 ,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专有技术引进-新能源电站送出架空线路电晕抑制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CHDTDZ046/18-QT-12301):(1)研究送出架空线路微气候环境下空气电晕放电基础特性;
(2)研究典型工况下送出架空线路临近空间内电-热-流多物理场;
(3)研究基于基础特性和多物理场,提出电晕放电深度抑制关键技术,包括均压环优化、导线选型和导线表面处理技术;
(4)开展电晕放电深度抑制技术的示范应用并跟踪研究应用效果。
(5)同时负责组织该项目有关的会议、评审、鉴定及现场调研等必要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及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新能源电站送出架空线路电晕抑制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架空线路类、放电类研究项目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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