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服务热线:400-866-0818

付费指导

登录

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当前位置:

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ZJZB-2025-20320-招标公告

安徽

-

芜湖市

发布时间:2025-09-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5 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变电站基础机电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代理编号: ZJZB-2025-20320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第一次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且不具备竞争性, 现进行 第二次 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 EPC总承包单位,负责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110kV变电站建设的以下内容:110kV变电站机电部分的设计、机电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安装、调试、试验、验收、保修等。

1.1. 2采购预算:采购预算:4682.0594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

1.1. 3 技术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

1.1. 4质量要求: 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1.1.5保修期要求: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以投标人具体承诺为准)

1.2 工期要求:自下发开工令之日起 100 日历日内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具备通电条件。

1.3 建设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国联通长三角(芜湖)智算中心园区内 。

1. 4 承包方式: EPC 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 。

1. 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1. 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个部分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投标人某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

2.2 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 1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二级( 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承修二级( 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承试二级( 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注:

( 1 )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清晰扫描件。

(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设计资质:投标人已依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 94 号)进行证件更换,须提供更换后的相应资质。

( 3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未完成证件更换的,须提供原纸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 。

2.4 人员要求:

1. 设计部分团队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1 )设计总负责人 1 名,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资格证书。

( 2 )其他团队成员(不含设计总负责人):设计团队成员不少于 4 人,须至少配置电气专业一次设计负责人 1 人,电气专业二次设计负责人 1 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

2. 施工部分团队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名: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项目经理 1 名:

1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名: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4 )技术人员: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技术施工人员不少于 4 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证书:高压电工作业 1 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继电保护作业 1 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继电保护作业)》证书;低压电工作业 1 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电力电缆作业 1 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力电缆作业)》证书;电气试验作业 1 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气试验作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除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可以与其他技术人员复用外,其他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人员不予认可。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计总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须为 2025 年 1 月至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施工部分团队人员中的技术人员可提供本单位或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单位的须同时提供社保缴纳单位(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的关联单位,关联单位指存在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关系的相关单位或相关单位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控股关系的查询截图)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任命文件(或派驻说明)等证明材料,本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月份清晰标注,无社保证明则认定为无此人员。同时公司涉及合并、重组、名称变更的须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5 业绩要求

1. 设计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签署的 110kV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服务合同,且单份合同金额中变电站设计部分金额(含税)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 施工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已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机电(电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单份合同金额(含税)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

( 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 2 )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 3 )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 4 )同类施工项目合同业绩是指: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机电(电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包含机电(电气)工程的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若提供的总承包业绩包含输、变电多个专业的,须明确区分变电站机电(电气)设备和安装部分的具体金额(提供合同清单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明确区分具体金额的不予认可。

( 5 )同类设计项目合同业绩是指:电压等级 110kV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服务业绩,若设计项目合同业绩同时包含输电、变电等内容的须明确区分变电站设计部分的具体金额(提供合同清单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明确区分具体金额的不予认可。

( 6 )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专业同类业绩由负责设计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专业同类业绩由负责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 7 )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类型也予认可,但须体现设计部分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实施;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类型也予认可,但须体现对应施工部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实施,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相应内容,则不予认可。

( 8 )若同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两个专业,投标人应标注两个专业对应的金额(同一份业绩在两个专业中均予认可,金额按两个专业分别计取);未明确标注的同一份业绩证明材料重复提供时,仅按施工专业同类业绩计取一次 。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一方。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协议书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

2. 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承担项目总承包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整体交付和安全生产,牵头组织项目实施。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

2.7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再发包 。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6.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qy.miit.gov.cn )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不接受该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18:00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费指导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400-866-0818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