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光纤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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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北公司光纤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招标编号:ZY25- SY27- WZ0205- 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东北公司光纤在线监测系统建设_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创立之初即提出“打造智慧互联大管网,构建公平开放大平台,培育创新成长新生态”的“两大一新”战略目标,拟建光纤在线监测系统,可实现 $7 \times 24$ 小时不间断监测,大幅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对漠大二线、庆铁三线、庆铁四线等23条管线光缆新增光纤在线监测系统。
2.2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 招标范围:
表1 主要设备采购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24口监测设备 | 线路标定、数据清洗录入、光通信通道调试、辅材、部署、调试 | 套 | 9 |
| 2 | 48口监测设备 | 线路标定、数据清洗录入、光通信通道调试、辅材、部署、调试 | 套 | 34 |
| 3 | 64口监测设备 | 线路标定、数据清洗录入、光通信通道调试、辅材、部署、调试 | 套 | 21 |
| 4 | 监测设备诊断系统(硬件及软件) | 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及调试、TOSS系统接入调试、部署、调试 | 套 | 1 |
| 5 | 本地客户端 | 含27英寸显示器。部署、调试 | 套 | 2 |
| 6 | 工业级三层以太网交换机 | 4个百兆电接口+2个千兆光接口+2个千兆电接口,所有千兆接口自适应百兆。背板带宽≥56Gbps,包转发率≥41.7Mpps。部署、调试 | 台 | 1 |
| 7 | 工业级二层以太网交换机 | 24个千兆电接口+4个千兆光接口,所有千兆接口自适应百兆。背板带宽≥300Gbps,包转发率≥130.9Mpps。部署、调试 | 台 | 12 |
| 8 | 路由器 | 4个千兆光接口+4个千兆电接口,RAN口和LAN口可灵活配置。包转发率≥9Mpps,背板带宽≥20G。部署、调试 | 台 | 1 |
| 9 | 防火墙 | 400Mbps,时延≤1ms,最大并发连接数≥10000,新建连接数≥5000/s。部署、调试 | 台 | 1 |
| 10 | 通信机柜 | (宽600mm,深800mm,高2000mm,底座100mm,含基础、空开、PDU等)。部署、调试 | 套 | 17 |
| 11 | 光纤成端 | 芯 | 364 | |
| 12 | 光纤跳接 | 芯 | 510 | |
| 13 | 光纤成端封冒 | 个 | 2310 | |
| 14 | 部署辅材(设备电源线、信号线、网线、光跳线、接地线等) | 站 | 59 |
备注:包括 $2492.03\mathrm{km}$ 线路标定(含临时用地)、4883.27km光缆线路数据清洗录入(光纤预警系统数据)、部署、系统调试、推送至东北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系统及TOSS系统对接调测及培训等必要或辅助性工作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包含安装完毕)。
2.5供货地点: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6采购概算金额:2048.68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2048.68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货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商应具有有效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商应具有有效的GB/T24405或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商应具有有效的GB/T22080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光纤在线监测设备物资采购类有效销售业绩(不包含服务类、开发类、维保类、
光纤预警类设备、仪器仪表类、板卡类业绩,以上为全部排除项,无其他未列明排除类别),销售方不是投标人的销售合同不计入。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每项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完整或关键信息模糊的,该业绩不予认定:合同文件:需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明细页等;若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满足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及在业绩区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订单(订单需明确金额、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需清晰显示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甲方)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投标人)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价税合计金额(业绩金额以此为准)。发票查验截图: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结果截图。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2)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未被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8)未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3)~(8)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或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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