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五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湖北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CYZX-202509SZ-573001001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城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五标段)> 于 <2025年09月05日>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8日> 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一室> 开标,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元) | <31188541.18> | <30799899.02> | <30994218.84>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黄红> | <黄明> |
| 证书名称 | <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需解锁02314> | <鄂需解锁01114> | <鄂需解锁04201>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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