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
辽宁
-盘锦市
,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处置含油污泥约20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产生时间不定(以买方通知为准)。含油污泥包装方式为密闭包装,卖方需提供装载含油污泥的铁桶(200L)或吨桶及带内衬编织袋,含油污泥每次转运量在8吨以上,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小批量转运情况。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含油污泥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HW08(251-002-08)及HW08(251-003-08)类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13类、29类或危险废物)资质,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两项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须提供至少 1 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油污泥处置同类业绩, 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及至少一张发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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