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监测中心2025年结余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正天采字[2025]20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0872
3、项目名称: 宜昌监测中心2025年结余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5.7 (万元)
6、最高限价: 25.7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宜昌监测中心2025年结余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电热板、水浴锅、可见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干燥箱、一级声级计等一批环保监测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指所投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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