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25CGS05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采购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限 | 采购预算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 | 1 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 | ¥6,70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服务金额已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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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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