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文化传媒2025年度飞机座椅头巾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现对 南航文化传媒 2025年度飞机座椅头巾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南航文化传媒 2025年度飞机座椅头巾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1.2 项目 编号: CZ2025001192 。
1.3 项目类别: 货物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片)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 增值税率要求 | 备注 |
|---|---|---|---|---|---|
| 1 | 飞机座椅头巾 | 数量为预估数,仅用于报价使用 | 1495.25 | 13% | 采购数量及总价预算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 ,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 ;如招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招标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 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结算以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 备注: 本项目单价限价 清单 , 详见 第六章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招标 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
| 1 | 数码样 | 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不仅限于广州、新疆、北京、上海、吉林、大连、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汕头、海南、深圳、广西、西安、珠海、贵州、重庆、西安等南航分(子)公司基地。 | 下单后 “涤沦材质不超过2个工作日”、“无纺布材质不超过1个工作日”完成样品制作,快递时间不超过3天。数码样如需再次更改,重复上述步骤。 |
| 2 | 白色无纺布覆膜 头巾 | 打样经 招标人 确认后下单,广告头巾新画面制版时间不超过 4个工作日, 无纺布材质头巾专供南航生产制作周期标准不低于 30万(含)片/工作日;物流时间不超4天,偏远地区不超过6天。 | |
| 3 | 阻燃涤纶经编平布头巾 | 打样经 招标人 确认后下单,新画面制版时间不超过 4个工作日, 涤沦材质 头巾专供南航生产制作周期标准不低于 2万(含)片/工作日 , 物流时间不超 4天,偏远地区不超过6天。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投标 ,须取得总公司 ( 总部 ) 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分公司(分支机构)、总公司(总部)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分公司(分支机构)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 ( 总部 )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本款规定的材料 。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投标。
2.7 投标人具备无纺布材质或涤沦材质座椅头巾等物料的制作经验。 ( 注意:提供一份 2022年 6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须提供(1)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2)合同对应1任一结算发票及其 任一 银行收款凭证、 2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
2.8 投标 产品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测试中心(简称: CAAC)出具的试验符合CCAR25.853(a)的要求或符合FAR:28.134面料阻燃测试的安全要求标准的报告。 ( 注意:投标人 须 提供所使用无纺布及涤纶材料的阻燃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 2023年6月1日 。)
2.9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
2. 10 递交文件的 投标人 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 招标 人有权对 投标人 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 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 , 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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