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山东
一、招标条件
宁津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442001
2. 项目 地点:德州市宁津县
3. 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购移动式垃圾压缩站、勾臂车、洗扫车、深度保洁车、餐厨垃圾车、除雪撒布机及除雪滚、垃圾桶、公厕等一批环卫设备,具体以第五章清单内容为准。
4. 交货期(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挂牌等。
5. 招标范围: 宁津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检测、质保服务等。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7.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370.00 万元;二标段: 805.20 万元;三标段: 300.00 万元;四标段: 93.00 万元;五标段: 64.00 万元;六标段: 60.00 万元;七标段: 129.30 万元;总计: 1821.50 万元。
8. 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和提供采购货物销售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备本次所投品牌制造商对代理商(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3. 投标人及所投品牌制造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在多个标段获得中标资格,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自动放弃其余标段中标资格;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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