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存货监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存货监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存货监管 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ZTFGYLFW-[2025]232】 ),招标人为 【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项目承包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存货监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TFGYLFW-[2025]232)。
1.2 招标人: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招标项目概况: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存货监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入围单位数量: 3 家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存货监管服务等。
2.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 近三年(2022年 9 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 存货监管 )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参选机构同时不得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征信平台公布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记录等不良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本项目合同。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1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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