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2025年技术监督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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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2025年技术监督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9-3-507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 2025 年技术监督服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洮北风电场一、二期总容量为 98.9MW ;华能洮北风电场三、四期总容量为 99MW 、光伏总容量为 10MW ;华能同发风电场总容量为 201MW ;华能新华风电场总容量为 297MW ;华能镇赉风电场总容量为 99MW 、光伏总容量为 20MW ;华能四平风电场总容量为 245.5MW ;华能团结风电场(包含团结 ABC 和 DE 项目)总容量为 244MW ;华能聚宝水电总容量为 20MW ,光伏总容量为 15MW ;良井子风电场总容量为400MW;什花道风电场总容量为298.8MW。合计容量为 2048.2 MW。
2.2 招标范围:投标方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最新版),对招标方提供风电场、水电站、光伏电站升压站内一次、二次全部设备的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涵盖的专业如下:
风电场:绝缘、继电保护、电测计量、监控自动化、化学、电能质量。
光伏电站:绝缘、继电保护、电测计量、监控自动化、化学、电能质量。
水电站:绝缘、继电保护、电测计量、监控自动化、化学、电能质量。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10-11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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