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44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完成建业一路(顺兴路-翰林北路)、高阳二路(建业二路-郭杜东街)、高阳四路(建业三路-建业二路)、纵一路(韦曲北街-西部大道)、横二路(广场北路-纵二路)、纵二路(韦曲北街-横二路)、西寨城改南北一路(申店渡街-韦曲南街)7条道路绿化,面积约8250平方米,行道树974株;团校东路口袋公园,面积约5648平方米;居安路东侧临时开放共享绿地,面积约68018平方米;完成城区内黄土裸露治理约22780平方米,增加绿化护栏约600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主城区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18608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1163506lMSyf0mDQ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居安路东侧绿地公园及完成城区内临时出现的黄土裸露区域增绿等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工程师】及以上 执业资格(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在本单位任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在本单位任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4.4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9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为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12 家。
6.3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一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887)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0701。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暗标编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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