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车辆段AEI设备大修项目流标公示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车辆段AEI设备大修项目流标公示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车辆段 AEI设备大修项目 招标会(招标项目编号: JTZB2025FW- 294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 公示内容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评审结果 |
|---|---|---|
| 1 | 济南西车辆段胶济线东青上行等 4套AEI设备大修 | 流标 |
| 2 | 台前北联络线上行等 AEI设备大修 | 流标 |
二、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 1、2:山东济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8.9.投标设备须为成熟产品,需具有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其下属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鉴定文件;投标方应具有该型号设备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车车辆段的大修实例或销售业绩证明,并提供近3年内至少2份同型号产品的用户证明、合同或最终验收报告,证明其产品成熟、可靠,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经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否决其投标。
包件 1、2经符合性审查均只剩两家投标人,经评审委员会论证,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故流标。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 2025年 9 月 30 日 09 :00至2025年 10 月 9 日 09 :00,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招标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