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重庆庙堂水库水泥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重庆巫山庙堂水库工程项目部使用的水泥,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地址及概况:重庆巫山庙堂水库工程项目部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附近,为III等中型工程,大坝为2级建筑物,溢洪道、取水塔为3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行政隶属巫山县平河乡,水库位于后溪河上游河段,后溪河为大宁河二级支流。坝址距巫山县城约98km,其中县城至竹贤乡67km,竹贤乡至庙堂水库坝址31km。竹贤乡至中咀坡水库大坝11.2km为中咀坡水库施工进场公路,中咀坡至庙堂村为简易乡村公路,通至大坝下游约100m处。2、询比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巫山庙堂水库工程项目部所用水泥。三、询比数量: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散装水泥P.O42.5吨12000合计12000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比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1、交货时间: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27个月。2、交货地点:重庆市巫山县庙堂水库工程项目部现场。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4、计量方式:以“过磅重量”计量,过磅的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不应超过3‰,每车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若供方无送货单的以需方地磅过磅单重量为准。5、特殊要求:因通往项目道路状况较差,为确保双方合作的稳定,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对项目道路情况进行实地踏勘,避免因对道路情况了解不足而提出的调价情况出现(地图路线见附件1,此路线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人踏勘完成的依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授权书(见附件3)。3、报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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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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