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南院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项目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
-桂林市
第一章询比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资源坪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将军台风电场进场道路修复工程进行公开询比。由采购人指定的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广西资源将军台风电场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南部,地处北纬25°52'49.83"~26°0'56.67",东经110°16'42.43"~110°21'41.35"。场区面积约30km2,海拔高度在800m~1280m之间。场址距资源县公路里程约55km,距桂林市公路里程约130km。场区东部有G59呼北高速、国道G241经过,西部有G65包茂高速、国道209经过,中部有省道S301穿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将军台风电场工程设计总装机规模为200MW。2.2采购范围本次询比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进场道路沥青修复区域进行必要基底清理、平整;对进场道路行车主道区域铺筑沥青施工,长度6km,宽4m,厚5cm,铺筑完成后,沥青道路两侧边缘画10cm边界白线;负责施工期交通管制与环境协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路通、料尽、场清。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及节点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4报价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报价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4)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6)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4.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5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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