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四批集中招标(34-1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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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详见供货要求),本次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集控、维检、燃质的办公区域。卖方应保证产品、文件和安装服务、质量保证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70号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买方供货需求全部到货完成安装并具备使用条件进行交付。
2.2招标范围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详见供货要求),本次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集控、维检、燃质的办公区域。主要包括三人沙发、单人沙发、大班台、大班椅、三门柜、文件柜、茶几、保密柜、小保险柜等,卖方应保证产品、文件和安装服务、质量保证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公家具生产或销售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同类型家具、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单件家具的价格不得高于《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文件费用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06日至2025-10-13 23:59(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四批集中招标(34-1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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