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50亿债券储架聘请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50亿债券储架聘请承销商项目 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C102-ZB-250914019)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09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2 18:00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50亿债券储架聘请承销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02-ZB-25091401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50亿债券储架聘请承销商项目的入围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50亿债券储架聘请承销商项目:
1、入围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费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
| 1 | 需解锁 | 0.0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2 | 需解锁 | 0.0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3 | 需解锁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4 | 需解锁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5 | 需解锁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6 | 需解锁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 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5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要求 | 注册完成后根据晋能控股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
2、入围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 3 | 需解锁 | / | / |
| 4 | 需解锁 | / | / |
| 5 | 需解锁 | / | / |
| 6 | 需解锁 | / | / |
| 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入围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 3 | 需解锁 | 响应 |
| 4 | 需解锁 | 响应 |
| 5 | 需解锁 | 响应 |
| 6 | 需解锁 | 响应 |
| 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 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 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的债券发行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所有业绩证 明材料的合同签订单位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投标人名称不符且未证明 其与投标人名称的关联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初步 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 形式评审标准中 第 8 项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和分项报价 表中的报价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初步评审未 通过,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第六条第八款“★8.投标人承诺余额包销,并 出具承诺函,否则否决其投标。(该项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须附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第十条《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或评分涉及到的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余额包销承诺函,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 过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4)被否决投标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 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 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 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 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 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 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共提供 25 项业绩 证明材料,其中业绩 1、10、11、12、14、16 的证明材料的签字盖章页未提供对应合 同双方的签字盖章;业绩 2—9、13、15、17—25 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对应发票及查询 截图,上述 25 项业绩证明材料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 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