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林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黑龙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ZT-2025-G00 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林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海伦市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林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的批 复 海 发改〔2025〕 60 号 ,项目业主为 海伦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资金来源 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100% ,招标人为 海伦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林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海伦市双河、井家店 2个林场 。
2.3 建设规模:改造 10KV线路29.481km公里、改造0.4kV线路8.24公里及配套附属的变压器、计量箱、引户杆、漏电保护电源箱等 。 说明: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4 月 20 日,共 152 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8,931,523.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同时还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部门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 7 月 -2025年0 9 月 )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公布的结果为准 ;
3.5.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香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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