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二次)
四川
受委托,我公司将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4:00 在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江县荔城大道 198 号) 按现状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 合江县纪委监委机关收缴的一套住宅,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华美路一段 100 号 6 栋 3 层 301 号,房屋建筑面积 113.76 平方米,参考价: 48.784 万元,保证金: 10 万元。
2. 合江县纪委监委机关收缴的小型车辆一辆,川 E20F20 别克牌 SGM7205EAA1 小型轿车,车身颜色:红色,登记日期: 2017 年 9 月 18 日,年审及保险 2025 年 9 月到期,行驶里程约 11.96 万公里(以实际交付为准),参考价: 4.904 万元,保证金: 1 万元。
以上拍卖标的公示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产权实际信息、车辆登记证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即日起上述标的物在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四、竞买报名手续的办理: 1. 有意竞买者须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00 前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账号: 1289 1303 4510 301 )以到账为准,不计息。 2. 竞买人持保证金缴款凭据、身份证 / 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卡 / 开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签字加盖公章及报名费 200 元 / 标的,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0:00-12:00) 在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特别说明:
1. 本次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所公示的数据仅供参考。 2. 请有意竞买者,在拍卖前对竞买标的现状(包含已知及未知瑕疵等)进行核实。 3.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根据国家及交易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 在买受人支付成交拍卖价款后,委托人仅向买受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5. 标的其他具体情况、注意事项等详见本次拍卖的《拍卖文件》。
六、咨询、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 ()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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