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液化天然气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液化天然气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154-ZB-250914049)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09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2 18:00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液化天然气(招标项目编号:JNB154-ZB-25091404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购置液化天然气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购置液化天然气: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陕西欣盛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330000元 | / | 2025年11月1日-2027年3月31日, 按实际需求供货, |
| 2 | 陕西和江庆实业有限公司 | 5280000元 | / | 2025年11月1日-2027年3月31日, 按实际需求供货, |
| 3 | 陕西自然星实业有限公司 | 5580000元 | / | 按实际需求供货,接到订单或送 货通知后5日内到货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陕西欣盛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2 | 陕西和江庆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3 | 陕西自然星实业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陕西欣盛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陕西和江庆实业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陕西自然星实业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 晋城市鑫盛通工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3.2.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且仍须提供该合作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晋城市鑫盛通工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 四川正中能源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四川正中能源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共提供12项业绩,均未提供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发票,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吕梁中润商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①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要求中“1.报价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官山西区域挂牌价为基准单价,报液化天然气的优惠率,按优惠率进行折算,投标含税单价=基准单价*(1-优惠率%),并按此单价计算总价;2.优惠率计算方法:(基准单价-优惠后单价)/基准价;3.投标价含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购置、装卸、损耗、货差和税金等所需的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4.报价时总价不得超投标限价,超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5.评审时以优惠后总价计算报价得分。”;
②该项目于2025年9月17日该项目于“平台”发出的澄清内容中“基准价按照6000/吨限价为招标基准单价”。
③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第5项“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吕梁中润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4314040元”,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优惠率为“-16%”,根据其投标函报价内容所折算的优惠率为39.08%(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与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所述优惠率-16%不符,所得到的优惠后单价金额不唯一,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