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部分加工件委托外部加工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外部加工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N-250931848 、 SXMTZB2503F-940(N)/C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部分加工件委托外部加工服务项目 (第2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50931848 、 SXMTZB2503F-940(N)/C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及现状:胡底煤业因生产需要、有一部分加工件需委外加工,计划已通过审批。
( 2)目的:通过 采购 选择服务单位来完成本批次加工件委托外部加工服务项目 (第2次采购) :
标段(包)内容: 部分加工件委托外部加工服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后 20天内完成 。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加工件其部件质量应满足槽钢 GB/T707《热轧槽钢》、角铁GB/T9788《热轧不等边角钢》、工字钢GB/T706《热轧工字钢》等规定要求,质保期自使用之日起6个月或到矿1年出现质量问题,修理方无条件返修更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部分加工件委托外部加工服务项目 (第2次采购)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供应商 业绩要求:近年至少 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 022年 7 月 1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零件加工服务类业绩或材料配件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