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莲花寺水库引水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省庆阳市莲花寺水库引水工程设备采购 ,已由 庆阳市水务局以庆市水 审 发 [ 202 3]71 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庆阳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甘肃省庆阳市莲花寺水库引水工程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 庆阳市 合水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24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1 月 1 日,完工日期: 202 6 年 7 月 1 日。
2.4 交货期: 180 日历天,计划交货日期: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 6 年 5 月 20 日。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 泵站电气一次采购和安装 ;
二标段: 泵站电气二次及工程信息化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四标段:常规阀门及附属设备、自动化元件、仪表设备的采购;
五标段:防护阀门及附属设备采购。
2.6招标范围: 设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
2.7标段划分: 本 项目 划 分为 5 个标段。
2.8质量 等级 :合格。
2.9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459.174175 万元 ;
二标段: 437.252652 万元 ;
三标段: 288.218239 万元 ;
四标段: 479.228126 万元 ;
五标段: 492.95466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一标段:投标人须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 证书, 项目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中级 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商或具备供货能力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三标段: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商或具备供货能力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四标段: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商或具备供货能力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 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类) 。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类)且为具备本项目相应标段设备配套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派出现场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制造、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