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服务
黑龙江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 (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服务 已由 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贤县人民政府 以 《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 2023〕139号、《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的批复》 集政函 〔 202 4 〕 16 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 国家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编制服务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 (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 集贤县
2.3建 设规模: 集贤县 100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建设地点位于集贤县太平镇、丰乐镇、兴安乡、福利镇、升昌镇、腰屯乡、永安乡、二九一和集贤镇等8个乡镇2个农场,散落分布于集贤县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约209.57hm2,其中一批85个图斑,修复面积161.94hm2,二批15个图斑,修复面积47.63hm2。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 施工质保期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验收服务:完成本项目验收服务工作。
2.7标段 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 860,700.00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1.1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地质环境或土地或林草生态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 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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