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和布克赛尔新能源有限公司105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线路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正在报名中
CHDTDZ058/19-QT-57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和布克赛尔新能源有限公司105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线路可研报告编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和布克赛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新疆 塔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 新疆华电塔城和布克赛尔县10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境内,分为一风场和二风场。其中一风场位于县城西南约35公里处,土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规划新建56万千瓦风电项目;二风场位于县城东北50公里处,土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规划新建49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设10.5万千瓦/21万千瓦时储能设施。新疆华电塔城和布克赛尔县105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5万千瓦,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具体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本标段工程监理项目规模为:105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线路可研报告,项目可研完成后30日内完成可研评估、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建设期技术咨询-105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线路可研报告编制(CHDTDZ058/19-QT-57601):负责按照新疆华电塔城和布克赛尔县10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条件进行220kV线路可行性研究,并按照国家和行业及国网公司现行最新相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上级管理单位相关要求完成220kV线路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105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线路可研报告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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