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政府路内涝治理工程
宁夏
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政府路内涝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政府路内涝治理工程 已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政府路内涝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 2025】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 DN800II级钢混排水管(雨水管道)、DN300II级钢混排水管(雨水口连接管);预制混凝土装配式雨水口,预制钢混排水检查井,现浇钢混排水交汇井1座,八字式出水口1座;新建格宾石笼;拆除并恢复现有给水、排水管;破除并恢复绿化带、混凝土道牙、铺砖路面、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
2.2建 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
2.3计划工期: 20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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