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朋虹街照明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委托, 对[350504]HP[TP]2025001、洛江区朋虹街照明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洛江区朋虹街照明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4]HP[TP]2025001
项目名称:洛江区朋虹街照明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6,889.00元
采购包1(路灯):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96,88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96,889.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61910-路灯 | 1 | 1(批) | 否 | 符合国家标准 | 1,296,889.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一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
一四、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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