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电力2025年第二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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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电力 2025 年第二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2225D2)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辽宁电力2025年第二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1 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应答价格(万元人民币) |
| 2225D2-9201016-0901 | 换流站控制系统配件 | 包1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62.1274 |
| 2225D2-9201016-0901 | 换流站控制系统配件 | 包2 | 需解锁 | 16.1 |
说明: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采购人提出。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预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以个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签字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投标管理中心电话:需解锁
督察处电话:需解锁
传真:需解锁
需解锁
2025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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