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24座场站及本部2026-2029年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58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24座场站及本部2026-2029年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所属 项目
2.2 项目规模: 24座场站及本部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物业管理-24座场站及本部2026-2029年后勤业务外包(CHDTDZ058/19-QT-5802):新能源分公司所属24座风电场、光伏电站(布尔津风场、吉木乃风场、华电木垒25万光伏站、吉木萨尔猛狮光伏站、木垒雀仁光伏站(90万光伏站)、奇台30万光伏站、华电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场、凯升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场、二氧化碳60万风电场、木垒老君庙风电一场、木垒老君庙风电二场、古尔班80万风电场、二氧化碳储能电站、雪湖风电场、小草湖风电场、十三间房风电场、石城子光伏站、哈密片区总部、哈密烟墩风光站、苦水风电场、淖毛湖风电场、三塘湖风电场、哈密海新风电场)及本部餐饮、保洁、驾驶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4座场站及本部2026-2029年后勤业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 标 人 在 评 标 期 间 不 得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 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后勤业务服务外包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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