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维保服务(二标段)(第三次)
重庆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维保服务(二标段)(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涪陵卷烟厂 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维保服务(二标段)(第三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 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维保服务(二标段)(第三次) 。
2.2招标内容: 对涪陵卷烟厂 2025-2027年度车辆进行维修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一、二级保养)及拖车施救(拖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等相关服务。本项目二标段为中小型车辆维修维保。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3项目规模:项目 总投资 约 27万元 (含税) 。
2.4项目要求: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车辆维修维保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
2.5 服务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 16号。
2.6 服务期限: 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 “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 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3 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行为记录。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 . 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具有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有效机动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资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