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联2025年智慧数字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段一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天翼物联2025年智慧数字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VHBBFA202510090008 ) ,采购人为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标段一:采购智慧制造质检一体化服务;标段二:采购数字生产综合保障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天翼物联2025年智慧数字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段一:
采购估算金额:21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产品名称:采购智慧制造质检一体化服务。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供应商执行金额已达到对应框架金额上限(以先到为准)。
★免费维保期:自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当交付服务出现故障,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问题定位并解决。
★交付时间要求:订单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交付及验收。
★服务地点:全国甲方指定地点。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标段一 | 天翼物联2025年智慧数字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段一 | / | / | 全国甲方指定地点 | 订单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交付及验收 |
| 2 | 标段二 | 天翼物联2025年智慧数字制造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段二 | / | / | 全国甲方指定地点 | 订单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交付及验收 |
本项目 划分标包 。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全国甲方指定地点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各项服务的基准单价报统一折扣,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若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应答处理。响应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包括人工、差旅、咨询、验收、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项目交付团队要求(提供承诺书)(适用于两个标段):
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提供以下团队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备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具备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合同及项目要求应答:
1供应商应对询比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或提供偏离表,且满足实质性条款(标识“★”的条款)要求,没有点对点应答且无提供偏离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标段一:应对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数焊制造基础版服务方案”、“数焊制造专业版服务方案”、“多模态融合质检服务方案”、“工控云化管理服务方案”、“数据决策支持服务方案”、“定制开发服务方案”、“部署调试服务方案”;
标段二:应对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能耗用料管理服务方案”、“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方案”、“生产运维管理服务方案”、“产线调度优化服务方案”、“生产数据治理服务方案”、“生产运营分析服务方案”提供相应方案。没有提供相应方案,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22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22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22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
标段一:同类项目是指智慧制造质检或物联网应用或工业信息化服务类项目;
标段二:同类项目是指数字生产或物联网应用或工业互联服务类项目;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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