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2025-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浙江
-温州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2025-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2025-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ZJZT-2025-1576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2025-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1.2 采购内容情况:由成交人负责瑞安电信各类车辆的故障处置、拖车、配件维修更换、保养等车辆相关服务。车辆约 54辆,包含小汽车及皮卡等各种品牌车型。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 1000000】元(【不含税】)。
1.5 框架合同服务期: 3年。
1.6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 3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协议规模金额,由采购人按内控审批决定是否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可延长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若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规模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二名成交人,成交份额分别为第一名 55%,第二名45%,服务区域:瑞安市。
1.8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成交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 100%(含),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辆维修许可范围(提供证明材料)。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 询比 【不接受】 代理商响应 。
2.5 成交单位成交后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拆分或转包业务,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2.6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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