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干线(浙江段)安全现状评价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浙江
-嘉兴市
正在报名中
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11时 01分 51秒
一、概述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3年12月4日国务字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提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5年度需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浙江输气分公司所辖川气东送管道干线(浙江段)(总计173.279公里管道)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日历天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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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川气东送干线(浙江段)安全现状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按照《油气储运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Q/GGW 04012-2024)的要求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全面辨识管道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查找隐患问题,并分析问题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划分评价单元,采用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安全角度提出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选商项目响应。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3 信誉要求 2.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查询截图)。 2.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查询截图)。 2.3.3 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查询截图)。 2.3.4 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内容自理)。 2.3.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内容自理)。 2.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服务内容、签字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人员要求 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项目组明确的不可替换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4人,专业应涵盖油气储运、安全、自动化仪表、电气等相关专业,且均为公司自有员工。项目组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书。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10月16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10月13日 11时 00分 39秒至2025年10月16日 14时 00分 00秒,登录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比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10-16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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