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胶轮车专业化委外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胶轮车专业化委外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 采购 编号: JNC254-CGN-251022379、SXZB-2509 68010GZF10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壶关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胶轮车专业化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N-251022379、SXZB-2509 68010GZF101/01 ),已由 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山西三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 (扩大)会议纪要(2025)7次批准,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 采购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保证我矿运输车辆运行正常,结合实际情况,现需对15辆无轨胶轮车进行大修、日常检修等维护工作。
目的:需要委托具有防爆无轨胶轮车维修资质的机构来完成车辆的维修工作,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2.2服务内容:15辆无轨胶轮车进行大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黄山乡牛盆村黄山煤业。
2.5服务质量要求:维修质量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转,项目单位将不定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无轨胶轮车维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并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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