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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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15:40 | 发布单位:需解锁 | 项目监管地:蕲春县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ZHJLQC-(2025)0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1520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中标(成交)金额: 81.3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7.26(分)
服务类
名称: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流域为单元,对项目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项目区建设前后的水土流失监测、水质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治理效益监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以流域为单元,对项目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项目区建设前后的水土流失监测、水质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治理效益监测。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规范、规程,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 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规范、规程,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周学军,操欣,贡介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10-13
2、评审地点: 蕲春县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6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鄂建文【2023】35号文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1.2195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需解锁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