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
河北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31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3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公司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沧州市青县、沧县、黄骅市、渤海新区。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自沧州市青县木门店互通,止于渤海新区,路线全长约84.239km。为配合高速公路建设,需对高速公路沿线电力设施进行迁改,其中改造110kV电力线路16处、220kV电力线路5处。 110kV部分: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9.98km,包括架空及电缆路径,拆除旧线路13.05km,导线及电缆型号以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220kV部分: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0.819km,包括架空及电缆路径,拆除旧线路8.141km,导线及电缆型号以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监理工作内容:负责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合同段内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8个月,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1月,计划工期6个月,每个单项工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需要电力管理部门配合停电施工的则根据停电检修期调整。单项工程以监理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直至新线路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具备切改条件。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共分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 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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