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岭村香园街13巷12号物业、香园街9巷9号物业、香园街13巷12号空地出租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广东
交易编号:J02-N24479U-20250930-000322-9
受东莞市大岭山镇元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大岭山镇元岭村香园街13巷12号、元岭村香园街9巷9号、元岭村香园街13巷12号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出租或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 2070002 | 经营性资产 | 2636平方米 | 10年 | 38,108元/月 | 200元/月 | 120,000元 | 元岭村香园街13巷12号 |
| 2050001 | 经营性资产 | 180平方米 | 元岭村香园街9巷9号 | ||||
| 1080004 | 经营性资产 | 600平方米 | 元岭村香园街13巷12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其他
三、行业要求: 培训机构、商业经营、展厅、办公、住宿和仓库,要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从事或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得改变用途)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不接受纳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个人和单位,以及列入警示名单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竞投报名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年10月20日 17点00分 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7点00分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17点00分 - 2025年10月20日 17点00分。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17点00分至 2025年10月20日 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 09点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 11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2025年10月24日 16点3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1、该租赁物位于元岭村香园街9巷9号及香园街13巷12号,合计面积约3416平方米(其中香园街9巷9号物业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香园街13巷12号物业建筑面积约2636平方米),空地面积600平方米,交易底价为38108元/月(不含税),2个月免租期,每五年递增10%;2、资产用途:培训机构、商业经营、展厅、办公、住宿和仓库,要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从事或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得改变用途);3、网上交易初步竞得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弃标或未能按时签订成交合同等情形,初步竞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没收归业主单位所有;4、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一次性缴交水电押金(12000元),如承租方需对该租赁物进行装修,则须缴交装修押金(10000元);5、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分租,不得更改格局;6、不得进行涉黄赌毒、涉黑涉恶等非法行为;7、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安装水、电的任何增容设备(电表默认为220V),需要380V另须申请增容,增容1个380V的电表须向甲方一次性缴交费用1万元,该增容费合同期满后不给予退还,增容工作及增容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8、租赁物移交后实测情况面积与交易公告(方案)或合同载明情况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以实际交付为准;9、该租赁物按现状出租,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业主单位进行看样;10、租金缴纳方式采用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银行代扣方式;11、不接受纳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个人和单位,以及列入警示名单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竞投报名;12、租赁期间,因城市更新需要、政府政策、上级政府部门建设需要和农村集体发展等需要收回该租赁物,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13、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14、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15、其它约定详见合同规定,成交后按公示合同条款执行。
十五、终次报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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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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