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
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BGZJ-NZ25 082 ( 2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发 [2025]120 号)文件和靖远县水务局《关于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靖水发 [2025]268 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靖远县三滩镇人民政府,所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地方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靖远县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搬迁安置区排洪维修加固工程(二次)
(二)批 复: 靖发改发 [2025]120 号、靖水发 [2025]268 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拆除重建浆砌块石排洪渠长 2.94 千米(左右岸各 2.94 千米),维修排洪渠 1.66 千米(左右岸各 1.66 千米),新建截水墙 231 座,过水路面 1 处。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 ),本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小( 2 )型。工程的防洪标准按 10 年一遇设计,永久建筑物按 5 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 5 级设计。
(四)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五)建设地点: 靖远县 三滩镇银滩村
(六)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地方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七)工 期: 150 日历天,实际开 竣工日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八)质量标准: 合格
(九)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可自行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根据白人社函 [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
四、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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