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象州县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象州县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346001 |
|---|---|---|---|
| 招标人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拟对象州县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老旧小区主体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共改造楼栋数28栋,改造总户数312户,总建筑面积为47418.00㎡。本次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外立面改造7421.8㎡,屋面改造工程9079.16㎡,楼梯栏杆扶手除锈刷漆543m,楼梯间粉刷5251.02㎡,屋面排水管改造3655m,侧排式雨水斗194个,新增楼道感应灯172盏,新增灭火装置33套,女儿墙泛水改造130㎡,大门除锈刷漆2扇,新增老年人扶手980m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叁佰捌拾柒万贰仟叁佰叁拾捌元陆角陆分 (?3872338.66) |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丘芳(注册编号:桂 245111223101,身份证号:4522241987****302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孝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3)0006055, 身份证号: 4522242001 ****3015。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 投标所用业绩: 1.朝阳府邸大门、装饰装修项目; 2.象州爱心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 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叁佰捌拾捌万伍仟叁佰叁拾元叁角叁分 (?3885330.33) |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德康 (注册编号: 桂 245202100193 , 身份证号: 4522241971 ****0051。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丽葵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建安 C3(2023)0013129 , 身份证号: 4522241985 ****404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 投标所用业绩: 1.象州县年产6000吨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办公楼、倒班楼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凯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叁佰捌拾玖万叁仟叁佰陆拾叁元零角陆分 (?3893363.06) |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莫克规(注册编号:桂 245171865659 , 身份证号: 4522261992 **** 5713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5)0007502 , 身份证号: 4522261985 ****578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年产14万立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立方米家具生态板项目(1#、 2#、3#宿舍楼)。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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