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区域雨污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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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区域雨污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1-071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区域雨污系统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为实现雨污水分流的目标,对二期锅炉生产区域雨水、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区域雨污系统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福州分公司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且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为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为实现雨污水分流的目标,对二期锅炉生产区域雨水、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10-3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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