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 施工招标已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利发改审发 [ 2025 ] 87号 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本项目 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资金 及 村级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硬化混凝土道路11708平方米入户路1417平方米,混凝土广场改造520平方米,病害路改造300平方米,铺装面包砖6586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5579米,安全护栏10米。
(2)路灯安装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 。
2.3计划工期: 1 60 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冬季歇工期除外)。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 含以上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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