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中药剂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实验室设备二(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O634-254XZCJZH157
项目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中药剂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实验室设备二(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832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中药剂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实验室设备二(二次)
数量: 35
预算金额(元): 1832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重金属检测仪、二氧化硫测定仪、智能微粒检测仪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受安装场地建设周期限制,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通知安装调试设备。中标单位负责按照采购人的制剂工艺流程安装相关设备,所提供制药设备须符合GMP标准,并承担安装所需的所有配件、电气辅材、安装和调试费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