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场生活区智能预付费水电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
-南宁市
,对南宁机场生活区智能预付费水电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有兴趣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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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747-2560SCCGX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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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宁机场生活区智能预付费水电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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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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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捌佰叁拾元整(?342,830.00)(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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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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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表,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位置 | 类型 | 型号规格 | 数量(个) | 备注 | 
|---|---|---|---|---|
| T1生活区 | 电表 | 5(60)A单相 | 150 | 采用有线电表。 | 
| 冷水表 | DN20 | 58 | 采用有线水表。 | |
| 冷水表 | DN25 | 146 | ||
| 热水表 | DN20 | 180 | ||
| 通信电缆 | RVV型2芯0.75平方护套软线 | 3100米 | 需配备能穿过2根通信电缆的防水线管约300米,并含80个能穿过2根通信电缆的打孔。 | |
| 集中器 | 需适配选用的水电表 | 15个 | 集中器可接入至少300个水表或电表。 | |
| 辅材 | —— | 一批 | ||
| 配套水电监测与收费管理系统 | 一套 | 包含配套3000个及以上水电表容量的水电监测与收费管理系统,配套的水电监测与收费管理系统应提供标准化的API端口。 | ||
| 注:本次项目为总价包干和采购包安装,包含水电表设备费用、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配套水电监测与收费管理系统使用费、配套水电监测与收费管理系统标准化API端口使用费、水电表通信流量费、人工费、安装材料费、培训费、拆除的水电表处理抵扣费、税费等一系列费用,其余不单独列支,直至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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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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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及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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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或代理商报价的须提供是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和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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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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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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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行政处罚,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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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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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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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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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4日17:00至2025年10月20日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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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及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相应提示获取询价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指南”-“操作指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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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文件售价:200元/份,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缴后不退。供应商付款成功后,供应商需先进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免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费发票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送至购标预留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自行到电子邮箱查看。 
四、 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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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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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2室(具体详见门口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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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未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询价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询价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及账号等信息由系统生成,供应商自行将询价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项目显示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未按照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将否决其响应。
- 公告媒介
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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