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NO.2010G42项目一期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资审公告306007
江苏
Title
( 江北分中心 ) NO.2010G42项目 一期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1338-02HWG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O.2010G42项目 已由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NO.2010G42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3]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一期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至火药洲路,西至望江路,北至规划路,南至兴隆路
2.2 招标范围: 一期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3 交货 期:
详见招标文件
/ 天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
其他: /
2.4 合同估算价: 2500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NO.2010G42项目一期(1、2、4、5、6、8、9、10#楼)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2.7 交货地址: 东至火药洲路,西至望江路,北至规划路,南至兴隆路
2.7 其他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授权制造商也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或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投标人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要求: a、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b、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齐全的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齐全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齐全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10-20 23:59:59 。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8 09:30:00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00 分 技术响应:5.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5.0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
|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 (0 ~ 5.00) | 对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全面的得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较充分、较透彻,目标阐述较清晰的得4.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一般,目标阐述一般的得4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不充分、不透彻,目标阐述不清晰的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信用因素 |
| (0 ~ 5.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5分,其中AAA级及以上5分,AA级3分,A级及以下得1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5.00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1 |
| (0 ~ 5.00)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内容,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售后服务2 | ||
| (0 ~ 5.00) | 有健全的售后服务及质保体系、措施针对性、服务内容、服务体系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价等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 (0 ~ 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是否全面、详细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 | ||
| (0 ~ 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目标是否明确,是否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安全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 (0 ~ 5.00) |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或供货)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 5.00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奖项 |
| (0 ~ 5.00) | 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有一个得2.5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5.00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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