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广电工程局综合能源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之建筑主厂房劳务分包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中广电工程局综合能源工程公司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之建筑主厂房劳务分包公开谈判采购(招标项目编号:GEFB-GC-ZHQPDLZ-JJCZBZX-2025-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业主结算的工程款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之建筑主厂房劳务分包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中广电工程局综合能源工程公司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之建筑主厂房劳务分包 ,招标范围:(1)建筑物:汽机房(钢筋混凝土基础、系梁、地梁、框架、楼板 10.8m运转层、钢筋制作安装、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地面主要设备基础、框架柱钢筋螺纹接头)、燃机房(钢筋混凝土基础、系梁、地梁、框架、辅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钢筋制作安装、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地面主要设备基础、排油烟风机设备基础、框架柱钢筋螺纹接头)等。
(3)构筑物:锅炉基础(锅炉基础(含短柱)、钢筋制作安装)、汽机基座(汽机基座、钢筋制作安装)、燃机基座(燃机基座、钢筋制作安装)等。
(4)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5)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各方协调工作难度,能够处理施工中的各种协调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工期损失及其质保期内的保修和服务等。
(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创优工作、档案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工程审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之建筑主厂房劳务分包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单位或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代表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
(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南方建投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级黑名单或禁入期满后已解禁。
(6)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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