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本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含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标段二(四次)公开询比公告
西藏
-日喀则地区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本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含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程质量检测) (标段编号: XZBBFA20250806000811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基层员工生产、生活条件,现亟需启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本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含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程质量检测)采购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采购总额(不含税)为764,905.66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肆仟玖佰零伍元陆角陆分),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总额为810,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标段一 | 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 -无 | 3 | 日喀则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2 | 标段二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无 | 1 | 日喀则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本项目 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文件为标段二内容。
标段一采购内容为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不含税金额为526,415.09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陆仟肆佰壹拾伍元零玖分),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为558,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捌仟元整);
标段二采购内容为工程质量检测,不含税金额为238,490.57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捌仟肆佰玖拾元伍角柒分),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为252,8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日喀则市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标段一:5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
标段二:238,490.57元人民币(不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标段二):供应商需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承担检测业务的,响应前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发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提供当地税务系统査询截图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须承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被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执行期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
5)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响应供应商与其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15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15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15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0 18: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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