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巡线图像标注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新疆
-克拉玛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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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无人机巡线图像标注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无人机巡线图像标注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巡线图像标注项目(二次)。
1.2采购人: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1.3采购执行人:。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西气东输公司智慧管道示范段建设以来,开展了大量无人机巡线试点工作,已形成覆盖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建(构)筑物及机械车辆等多种图像目标的视频数据,视频数据量累计超过5TB,是管道智能巡护及风险预警的核心数据资源。为加强数据资源价值挖掘,可开展无人机巡线视频图像标注工作,提升数据结构化水平,形成高质量无人机巡线数据样本,为后续无人机智能识别模型研发训练、管道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及数据资产交易奠定基础。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_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依托公司现有无人机视频图像数据资源,开展视频图像预处理和目标标注等工作,建立一套涵盖管道巡护核心关注目标的无人机图像标注样本库,为后续无人机智能识别、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及数据资产交易提供支撑。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3服务地点:上海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办公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零缺陷、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
(2)服务质量达到合格;
(3)按期完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响应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或完成1项数据库构建
或算法模型或智能图像识别相关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 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以上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应承诺项目工作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不少于4人(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8 17:00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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