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五六期50台风机齿轮箱冷却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1/19-SB-005 )
一、 招标条件
宁东五六期50台风机齿轮箱冷却系统改造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
2.2项目规模:宁东五六期50台W2000C-99-80型上海电气风机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通风设备(风机、风扇)-宁东五六期50台风机齿轮箱冷却系统改造(CHDTDZ031/19-SB-00501):投标人负责完成宁东五六期50台风机齿轮箱冷却系统改造工作,含硬件供货、安装调试、配合项目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风设备(风机、风扇)-宁东五六期50台风机齿轮箱冷却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风机主机制造商或其控股子公司或设备冷却系统制造商。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此时间内),须具有至少3项风电机组冷却系统改造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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