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采购(第二次)
重庆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 社会 〔2024〕 13 6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根据学校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训教学亟需,对 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 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金额: 1499999.88 元
| 设备名称 | 最高 限价 ( 数量) |
|---|---|
| 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 | 1499999.88 元(1套) |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 智能建筑与环境设计创新设备 采购 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含设备实训室的环境改造,如有)、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
2.5 交货地点: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 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用户使用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2 ) 具有制造商资格声明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2 ) 高校教学资源与督导巡课平台 、 高清录播主机 、 高清录播管理 软件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的 高校教学资源与督导巡课平台、高清录播主机及 高清录播管理 软件须为同一 制造商 。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 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3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 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2 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负偏差。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