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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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标段名称:/采购项目编号:FAGF- KJZY- 25090777采购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1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 5第三章 评审办法 ..... 13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及格式 ..... 20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 4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
2.2采购项目地点:天津市、北京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2.5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收集不少于3个国内近十年依托中央企业成立的国际组织运营案例,分析其成功的做法和失败的教训,提出一套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搭建、运营策略制定、资源获取与管理等方面。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技术要求
服务商需具根据研究总院需求,配备具有胜任力的团队,能够高质量协助研究总院完成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准备相关工作事项。
(1)收集不少于3个国内近十年依托中央企业成立的国际组织运营案例。
(2)提出研究总院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建议。
(3)形成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方案。
2.6.2成果验收要求
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方案具备可操作性、适用性。
2.7服务内容:收集不少于3个国内近十年依托中央企业成立的国际组织运营案例,分析其成功的做法和失败的教训,提出一套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营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搭建、运营策略制定、资源获取与管理等方面。
2.8研究成果:《国际组织运营案例》、《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方案》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应提供近2年(2023- 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到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任一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国际组织运营或者企业策划相关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以及签署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10日。
3.5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32万元,33.92万元(含税)。
(2)谈判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所有报价均须提供含税价和不含税价。
(3)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总报价金额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形,以金额低的为最终报价。
(4)按照固定总额报价。应涵盖服务商为履行本咨询服务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培训费用等,上述费用不得向采购人额外请求。
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 17:30附件下载
谈判文件-国际能源管道合作组织运营咨询服务(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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